秀山网讯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营造健康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引导经营单位从自身做起,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近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志。以辖区内校园周边的经营单位为重点,同时在超市、便利店、餐饮店、宾馆等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的警示标志和宣传海报。
二是向经营者宣传吸烟、饮酒对未成年人带来的危害,告诫他们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并签订承诺书。督促经营者履行好主体责任,在经营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帮助和带动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督促烟酒经营单位严格履行索证索票义务并开具相应的销售票据,确保烟酒类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去向可循。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出动监督检查人员24人次,检查市场主体61家次,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到积极的作用,赢得了广大居民一致好评,获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通讯员 刘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