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为帮助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家园,秀山县应急管理局着力推进倒房重建工作。
一是确定补助对象。将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倒塌或严重损坏,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纳入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
二是严格补助程序。严格 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确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
三是明确补助标准。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6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不超过25000元。严重损坏房屋修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间;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
截至目前,全县已开工28户,开工率62%;竣工22户,力争在春节之前帮助受灾群众入住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