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从县卫生计生委、县发改委等9家单位《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获悉,2018年我县城区将在原有4处母婴室的基础上再增5处。到2020年底,城区公共场所母婴室将增加至13处。
《意见》指出,母婴室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且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基本设施、设置醒目的导向标志。基本配置包括:防滑地面、带安全防护措施的婴儿尿布台、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等遮挡物等7个方面的配置。
设立母婴室,是为了给女性哺乳提供相对私密的空间,让哺乳期妈妈们有尊严的、安全的、放心的行使做母亲的权利,不仅体现社会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还体现了公共服务理念的人性化,彰显了城市公共建设的人文关怀,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有助于促进家庭及社会的和谐。
(通讯员 鞠小锋 罗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