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切实管控高污染燃料销售行为,近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型煤销售专项整治行动,筑牢大气污染防治防线。

此次行动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秀山府通〔2025〕2号)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燃料销售商家开展全面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型煤等高污染燃料销售情况。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市场主体50余家,发现2户个体户存在销售型煤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下架整改。
为巩固整治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同步开展宣传与复查相结合的行动。工作人员向辖区内商户精准解读禁燃区管控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商户自觉守法经营、规范销售;同时,对前期责令整改的商户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目前,涉事2户商户已全部停止型煤销售,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辖区内高污染燃料销售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讯员 宿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