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近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确定第四批区县标准化等级精神卫生中心的通知》,秀山县精神卫生中心通过评审确定为二级精神卫生中心。

据悉,秀山县精神卫生中心是集医疗、教学、康复、预防、公共卫生指导服务于一体的二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总建筑面积达20616平方米,编制床位200张。现有职工114人,其中副主任(中)医(护)师8人,主治(管)医(护)师25人。

开设有精神科门诊、急诊科、临床心理科(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睡眠门诊、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3个、女病区1个、老年科、精神康复科等临床科室,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心理测定室、物理治疗中心等医技科室。12月,秀山县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城区服务点面向社会开诊。
(融媒体中心记者 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