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记者从县农业农村委获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县禁捕水域全面禁止垂钓。3月1日上午,县河长办、县农业农村委联合开展普法宣传行动,强化“禁钓期”政策宣传。
行动中,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县重要水域沿岸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非法捕捞、非法垂钓的危害及违法后果,积极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水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
温馨提示: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长江流域实施十年禁渔计划,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而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我市禁钓期,禁止在所有天然水域从事捕捞、采卵、野钓等行为。希望广大钓鱼爱好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在禁钓期从事破坏鱼类繁衍生长的一切活动,保护好渔业资源,推动生态可持续发展。
(全媒体记者 方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