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4月3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县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调研座谈会,集中听取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吕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江河、唐太成、王天文,县政府副县长陈宏波,县法院院长杨光明出席会议。任江河主持会议。
副县长陈宏波向调研组汇报了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总体情况。陈宏波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全县经济增长的主引擎、财政税收的主来源、转型升级的主力军、创新创业的主阵地、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环境;二是不断减税降费,促进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三是完善信贷基金,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坚持创新监管,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五是严明纪律规矩,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六是弘扬企业文化,引导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县发展改革委、国网秀山供电公司等12个部门(单位)分别在会上作了发言,汇报了本部门(单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吕英在讲话中指出,民营经济是天然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后,全县各级各部门从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的高度出发,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出台务实举措,积极开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相关工作,帮助民营企业解决了一批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保持持续向好的势头。政府部门在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信息公开、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民优质服务等方面都有很大进步,行政管理和服务逐渐实现由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吕英强调,评议的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边评边改的要求,及时研究处理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要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对待民营企业提出的意见特别是批评意见,敢于正视问题,勇于解决问题。要抓细抓实,有的放矢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重点抓好四个环节工作:一是制定和完善涉企制度。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助推涉企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二是公正文明执法。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三是严格公正司法。司法机关要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法案件,加大民营企业与其他经济主体、社会主体之间案件纠纷的审理力度,实事求是地甄别纠正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错案,将中央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政策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涉企法律服务。要创新和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司法业务非诉律师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和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机构为民营企业服务。同时,县政府要加强督导,确保边评边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记者 杨帆 通讯员 陶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