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八届〕 第43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文森同志辞去秀山土家族苗族
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9月27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马文森同志辞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请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