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八届〕 第42号
(2023年9月27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谭雪峰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涂颖慧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二、决定免去
舒兴富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免去
胡宗彬、李新军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延军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勇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