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八届〕 第39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远伟同志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3年7月21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会议决定:王远伟同志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