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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委会 县市场监管局双十一消费提示:理性消费,合法维权!
编辑:付冲
来源:秀山网
发布时间:2021/11/10 10: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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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网讯 随着“双11”的到来,县消委会、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性、合法维权。

一、选择可靠平台,确保交易安全

近年来,各种网购平台、网络销售渠道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消费者在网购中,要选择口碑和信誉良好的平台,对于相关的购物链接要仔细确认其安全性,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交易中应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对通过朋友圈、直播、闲鱼等开展的商品销售活动,谨防销售者诱导私加微信线下付款,以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

二、理性购买商品,谨慎预付定金

当下,直播带货成为消费时尚,在直播带货模式下,消费者很容易因为主播刻意营造的稀缺、不买就亏的氛围而冲动性消费。建议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主播宣传的“特价”“聚划算”“年内最大优惠”等内容,多渠道查看商品评价,选择自己确实需要的商品。“双十一”期间,很多商家还通过预付“定金”双倍抵扣货款等方式售卖商品,要特别注意“定金”不同于“订金”,一般情况下,预付的定金是不可以退的。

三、认真验收商品,及时办理退换货

消费者在收货时应认真查看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等与订单是否一致后再签收。如因自身原因退换货,应注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期限及例外情形。如果因商品问题要求退换货,应保存证据并尽快与商家联系。还需要注意的是,赠品也是商家提供的商品,同样应当有质量保障,如果发现赠品存在质量问题,也可以依法维权。

四、保留消费凭证,积极依法维权

在消费中注意收集和保存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促销活动宣传页面等,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及时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消委会投诉,或者拨打12315热线及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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