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1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会期3天。
建议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县级预算;审查和批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听取和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