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为确保我县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我县对2020年1月至3月实行“承诺制”申报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的人员按比例抽取了19人次进行核查。
通过与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衔接,对抽查的19人次进行了初筛,初筛后发现有17人次实际死亡日期与其直系亲属承诺申报的死亡日期相符,有2人次死亡日期不一致。
该局针对死亡日期不一致的2人次,安排工作人员到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大厅、乡镇(街道)计生办、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公卫科核实死亡日期,同时到其生前居住地走访。最终查实实际死亡日期与申报死亡日期存在1人次谎报2个月,1人次谎报4个月,共计8940元。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相关信息数据比对和内部控制监督,对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谎报死亡日期等人员采取零容忍态度,对拒不退还不符合政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通讯员 杨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