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备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县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通告如下:
一、2020年度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至7月18日(共计20天)。期间,县城各类噪声污染源排放的噪声值必须控制在45分贝以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县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建筑施工作业。
二、7月7—9日、7月12—18日考试期间,各考点(秀山一中,高级中学,中考以市教委届时通知为准)周围500米范围内,各类环境噪声源必须24小时停止作业。
三、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委等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管力度,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固定噪声源投诉电话:76665070,社会生活噪声投诉电话:110。
特此通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