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期间环境噪声管理,为全县考生提供良好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5月23日09时至5月24日17时止,列为全县禁噪期,禁噪期内严禁超标排放噪声。
二、高职分类考试期间(2020年5月23日——2020年5月24日),严禁在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从事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及娱乐活动。
三、高职分类考试禁噪期夜间(2020年5月23日22时至2020年5月24日6时),除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况确需夜间作业外,严禁在县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各相关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
四、高职分类考试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五、高职分类考试期间,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管力度,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举报投诉电话:76665070,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督管理的社会生活噪声拨打110进行投诉。
特此通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