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选举欧伟(苗族)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第六项规定,选出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