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 定
(2019年12 月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在县城召开,会期2天半。
建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县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锰矿资源管理条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八、选举。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9日
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大。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