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20万t锰矿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开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一、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请于如下网址查询:
http://www.zgcqxs.net/news.html
(2)公众可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或建设单位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索取纸质版报告书。
环评单位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3638307565;邮箱:1070358981@qq.com;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5334632456;邮箱:1548029350@qq.com。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20万t锰矿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村镇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请于附件下载或者在如下网址查询: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LNW7K5aGZT5Yq2IxnbEVQ(提取码:qjs5)。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项目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5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与项目环评有关的合理意见,未采纳的意见将说明未采纳的理由。
附件1: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20万吨锰矿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