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驶员朋友:
为打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于近期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在主次干道、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的机动车,一律拖移,并对驾驶员罚款200元;特别是对非机动车(含电动车、人力三轮车)乱停乱放的,一律拖移,并对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
二是驾驶机动车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对驾驶员记3分、罚款100元;
三是机动车在灯控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对驾驶员记2分、罚款200元;
四是机动车闯红灯的,对驾驶员记6分、罚款200元;
敬请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共创城市良好交通环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