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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规经营告知书
编辑:姚庭
来源:秀山网
发布时间:2026/8/4 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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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经营主体:

为持续规范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压实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保障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尊重创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知识产权合规经营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强化合规认知,压实主体责任。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依法合规使用知识产权、杜绝侵权行为,是所有经营主体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各经营主体是生产经营、品牌宣传、产品销售全过程知识产权合规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主动学习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尊重他人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合法知识产权权益,摒弃侥幸心理,规范经营行为,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创新经营。

二、明确侵权红线,严禁违规行为。各经营主体在日常生产经营、线上线下销售、广告宣传、包装装潢、合作代工、平台运营等活动中,严禁实施以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违规行为:

1.商标侵权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同类、近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近似标识;销售侵权商标商品;伪造、变造、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反向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

2.专利侵权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擅自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擅自使用专利方法及利用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假冒专利、冒充专利产品开展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

3.著作权侵权行为: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复制、转载、传播、改编、商用他人图文、视频、音频、软件、设计作品等原创内容;销售盗版书籍、音像制品、软件产品;商业用途擅自使用网络素材、原创文案、摄影图片、字体素材等侵权行为。

4.不正当竞争及其他侵权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字号、品牌名称、经营标识,造成市场混淆;非法获取、泄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恶意抢注商标、囤积专利、恶意投诉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规范经营流程,健全风控机制。各经营主体应当做好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工作,履行进货查验、资质审核、授权核验、素材溯源、台账留存等合规风控流程工作。所有外购商品、代工产品、商用素材、品牌授权合作,必须严格核验合作方资质及合法授权文件,完整留存进货凭证、授权合同、溯源资料,确保经营使用的商品、素材、标识来源合法、权属清晰。对经营中发现的疑似侵权产品、侵权内容,要第一时间下架、删除、停用,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

四、明确法律责任,严守合规底线。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法律后果明确、追责力度严格。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下架侵权商品、删除侵权内容、消除不良影响;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及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据违法情节予以行政处罚;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规模化侵权、拒不整改的主体,依法纳入信用监管、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的,相关经营主体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长效经营。请各经营主体以本告知书发布为契机,立即开展全覆盖知识产权合规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产品、宣传、素材、包装、合作渠道等各环节风险,立行立改各类侵权隐患。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主动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自觉维护辖区公平有序、诚信规范的营商环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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