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65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正宽、杨洪权两位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5月22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正宽、杨洪权两位同志辞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请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