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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基干民兵征集公告
编辑:姚庭
来源:秀山网
发布时间:2024/4/11 15: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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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你也曾想过

身穿军装、手握钢枪、为国守疆?

是否你也曾身披戎装

还时时梦回军营、再上训练场?

其实

未在军营

还可以在这里放飞梦想

为加强新时代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军事发展需要,根据2024年度民兵整组工作安排,现倡议秀山县符合条件的广大退役战友、广大党员和有志青年积极参加民兵组织,加入光荣的民兵队伍!

一、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二、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参加民兵组织的人员在政治上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四)地域条件。在秀山具有稳定工作,一年内不长时间离开本县的。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县人民武装部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三、民兵待遇

(一)免费参加体检。由县人武部统一组织身高、体重、内科、血压、血常规、心电图等项目检查。

(二)参与学生军训、新兵训练。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基干民兵,考核通过后可以参与秀山县学生军训和新兵役前教育训练。

(三)发放训练补助。为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发放训练补助,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保障食宿。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履职补助。

(四)优抚优待保障。参加上级或本级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的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补贴。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到县人武部或乡镇武装部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联系方式:吴杰 023-87984833。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报名。

秀山县人民武装部

二〇二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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