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公 告
〔十八届〕第24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24年1月28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万晓佳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定信心、团结奋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秀山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