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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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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4 9: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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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实到56人。会议以56票赞成票,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该条例将由县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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