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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群众出行游玩、家庭聚餐、亲朋聚会、节日购物等活动增多,食品消费、市场交易进入高峰期。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合法价格权益,维护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节日市场秩序,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广大消费者请注意:
(一)外出就餐谨慎选择。外出就餐请优先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信誉度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主动查看商家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情况,拒绝前往无证无照、卫生条件差的餐饮场所就餐。点餐时按需下单,践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倡导文明健康就餐方式;谨慎食用生冷食品、生食海产品、野生菌类、野味及不明来源食材,不食用未烧熟煮透的菜品、隔夜剩菜,严防食物中毒风险。网络订餐时,仔细核查商家资质与食品经营信息,优先选择近距离、口碑好的餐饮商家,收到餐食后及时检查包装完整性和食品新鲜度,发现异常立即停止食用。
(二)居家聚餐严把食材关。家庭聚餐采购食材,务必选择正规商超、农贸市场、生鲜专营店等经营主体,不购买路边摊点、流动商贩销售的无资质食品。采购时仔细查验食品外观、气味、色泽,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购买冷链食品,主动查验冷链溯源信息,不购买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购买散装熟食、卤味制品,选择有专用冷藏、防尘防护设施的专柜销售产品,确保食用安全。生肉、禽蛋、水产品等要与熟食、即食食品分开存放、分开加工,使用专用刀具、砧板,避免交叉污染;食材烹饪做到烧熟煮透,剩菜剩饭妥善冷藏储存,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不食用过期、变质的自制食品。
(三)节日购物理性消费。选购节日食品、礼品、日用品时,理性看待商家促销活动,不盲目跟风、不冲动消费。购买预包装食品,认真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签信息,拒绝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标签残缺不清食品;选购散装食品,留意食品储存条件、保质期及防尘防蝇防护措施,按需购买、妥善储存;购买保健食品,认准保健食品专用标识,核对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及食用方法,不轻信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推销,切勿将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使用。
(四)强化消费维权意识。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消费过程中,要增强自我防范和维权意识,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支付凭证、订餐记录等消费凭证,便于后续维权溯源。如发现经营主体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价格违法、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或发生食品安全纠纷、消费权益受损情况,及时保留相关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营主体要做到:
(一)压实经营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全县各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住宿文旅等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关注肉制品、乳制品、糕点、酒水饮料、冷链食品、节令食品等消费品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储存关、加工关,严禁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料。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排查食品采购、加工制作、储存管理、餐具消毒等环节风险隐患,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二)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清晰标明商品品名、规格、价格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严禁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低价高算等价格欺诈行为;餐饮、住宿、景区、停车等服务行业,不得随意涨价、捆绑收费、强制消费,促销活动要明确规则、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市场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快速处置消费投诉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全力保障节日期间市场平稳有序、群众消费安全。
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祥和的“五一”假期!
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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