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近日,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截止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工作日),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申请。
一、补助条件及标准
对招用2023 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二、政策执行条件
注意事项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2022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及以上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企业可向参保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下申请办理,也可通过重庆人社app、重庆就业网、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办理;
(二)同一高校毕业生先后被市内外不同企业招用的只能享受一次;不能跨年度、跨地区重复享受;
(三)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7月份和2022年7月份后,我市教育部门移交人社部门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名单。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在我市进行失业登记,2023年失业登记处于有效状态,后被企业招用参保,且招用时年龄在16-24 岁(年龄计算到月)。
经办机构联系电话:76889307
(全媒体记者 方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