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近日,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秀山县分中心获悉,秀山首笔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商业贷款购房首付款业务已成功办理。
据了解,市民冉先生打算在秀山县“新锦成·锦华府”商业贷款购买一套商品住房,需支付23.93万元的首付款,暂短缺部分首付资金,在了解到住房公积金可直接支付贷款购房首付款的政策后,便前往该中心窗口服务大厅进行业务咨询。在确定符合提取条件后,冉先生于9月16日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9月21日,冉先生携相关资料前往该中心窗口服务大厅成功办理提取业务。
2023年8月11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贷款购房首付款。即缴存人及其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我市相关提取政策的,可提供《委托书》、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资金由缴存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支付至相关项目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缴存人与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会同开发企业及时退回提取资金。
(全媒体记者 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