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3〕15 号)要求,进一步明确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范围、经办流程,现就有关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范围问题解答如下:
一、返还补贴对象是谁?
答:2022 年当年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 12 个月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严重失信、已注销单位不纳入发放范围。
二、返还条件是什么?
答:享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参保单位 2022 年当年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 12 个月;2022 年度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未减少或减少率不高于2022 年度全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5.5%,其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30 人(含)以下的单位,参保人数减少率不高于 20%。
三、返还标准是多少?
答:大型企业按照单位及其职工 2022 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单位及其职工 2022 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60%返还。其中 2022 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
四、怎样申报补贴?
答: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方式初步筛选符合返还条件的对象,建立 2023 年度稳岗返还对象信息库,返还对象通过“渝快办”账号登录“重庆公共就业服务网”,核实确认基本信息。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返还对象确认的信息严格按照内控管理要求进行复核,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参保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后,将返还资金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五、如果我单位符合补贴条件,但不在市人力社保局下发的补贴名单内,可以申请吗?
答:如对市人力社保局转发的补贴名单有异议,可向县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县人力社保部门将商请有关部门再次进行会审,确定其是否符合稳岗返还条件。如符合条件,将按规定为其发放稳岗返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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