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来自医保局的消息,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为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未缴费的市民尽快缴费参保。
凡户籍在我市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持有重庆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在渝高校大学生(含港、澳、台大学生);具有重庆市户籍的新生儿以及符合我市规定的其他人员均可参保。
缴费标准为:城乡居民(含新生儿)一档350元/人•年,二档72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学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
需注意的是,市民若错过2月28日集中参保期的,在3月1日至4月30日参保,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待遇;5月1日及以后参保,90日后才能享受待遇;7月1日及以后参保,不享受财政补贴,参保人员全额缴费。
(全媒体记者 简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