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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体户 可缓缴14项收费不收滞纳金
编辑:彭璐
来源:秀山网
发布时间:2022/10/11 15: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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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网讯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公告指出,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

(全媒体记者 方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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