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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策 鼓励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编辑:彭璐
来源:秀山网
发布时间:2022/4/12 14: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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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网讯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

《实施细则》规定,重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社会公众举报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结案后应给予相应奖励。其中,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10万元以上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举报人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重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人可实名或者匿名。

对于举报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市场监管部门将综合考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实施举报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根据举报的三个等级,有罚没款的案件,以罚没款为计算基数,奖励标准为5%、3%和1%,最低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和1000元;无罚没款的案件,定额奖励金额5000元、3000元和1000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内部举报人可获得更高奖励,凡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单位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按照奖励标准的2倍计算,但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仍为100万元。

(全媒体记者 杨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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