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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便民法庭”进边城 黔江法院巡回审判护长江
编辑:付冲
来源:秀山网
发布时间:2021/9/30 14: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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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网讯 近年来,黔江法院认真履行渝东南“一区四县”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审理职能,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9月29日,黔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来到我县洪安镇贵亚村,首次利用“便民车载法庭”巡回审理一起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地村委会干部、村民等80余人旁听了该案件庭审。

上午9时,黔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某、罗某、易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6月14日,被告人吴某某、罗某、易某三人邀约一起炸鱼,三人通过自制火炮,购买、携带其他作案工具前往秀山县膏田镇溶溪河炸鱼,共炸得一条鲤鱼和10余条白条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罗某、易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全程规范严谨、节奏紧凑、有条不紊。庭审中,被告人、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及辩护意见。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均表示十分后悔,以后将吸取教训,绝不再犯。

“此次黔江法院在洪安巡回审理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利用车载便民法庭,将法庭开到了群众家门口,形式非常新颖,真正做到了便民服务零距离,法官结合案件以案释法,提高了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有很好的教育意义。”洪安镇贵亚村村委会副主任石勇说。

水产资源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而非法捕捞水产品则会破坏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及生态环境,危害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今天到秀山县洪安镇通过“车载便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是想借机对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环境资源的普法宣传。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渔”,全面禁捕。本案所涉溶溪河以及本地洪安河等均属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在禁捕名录范围。再次提醒广大群众,采用电鱼、毒鱼、炸鱼、网捕等方式都属于非法捕捞,坚决杜绝心存侥幸、顶风作案。希望广大群众能够从本案中引以为戒,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守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

全媒体记者 方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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