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为进一步方便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秀山县就业人才中心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简化了领金程序和申报材料,实现了失业保险金“畅通领”,达到了随时办、零材料、不跑路、秒申请。2021年一季度,秀山县共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共138.39万元。
工作人员正在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领取失业金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12个月);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养老保险可以自己缴★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金人员可以选择自己参加并缴纳养老保险。领取期间由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失业保险金将停发。
★申报程序★
1:线上申报
(1)符合条件人员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重庆掌上12333”APP下载“重庆掌上12333”APP。
(2)登录后领取电子社保卡、完善失业登记、提交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填写您本人的银行账号)
2:现场申报
用人单位申报保险停保之后,可直接向秀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提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和银行账号信息),申请失业保险金无时间限制。
★医疗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县就业人才中心为其交纳职工医疗保险,交纳月数与领取失业金月数相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住院待遇与失业前保持一致。
★关于生育★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生育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
★关于停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享受失业金月数按照规定予以保存。
●每次申领最长领取24个月,符合条件可多次申领
(通讯员 谈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