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从2021年1月1日起,对符合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工伤职工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定期待遇进行调整。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00元、280元、260元、240元。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调整待遇将在4月底前发放到位。
(通讯员 曾克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