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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人 快来晒清溪龙凤花海照片赢取2000元大奖
编辑:付冲
来源:秀山网
发布时间:2021/3/15 1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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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花开满地黄,丛间蝶舞蜜蜂忙。清风吹拂金波涌,飘溢醉人浓郁香。为了记录春天的美好,留住最美的田园风光,展示清溪的新变化、新面貌、新成果,清溪场镇特举办“最美田园 醉美清溪”我眼中的春天摄影大赛。

资料图。

一、主题

最美田园 醉美清溪

二、时间

投稿时间:即日起至328

评选时间:2021415

三、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清溪场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摄协

责任单位:清溪龙凤花海文化旅游公司

资料图。

四、参赛对象

县摄协会员、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拍摄必须在清溪场镇范围内,内容健康、主题鲜明,充分展现我镇的特色风情。相机、手机、无人机拍摄的黑白、彩色、单幅、组照均可。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不能过度后期制作,更不能改变影像的真实性,可作简单的明暗、对比度、饱和度、反差等调整,拒绝除接片外的电脑合成照片参赛。

2.投稿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为尊重摄影作者的知识版权,投稿作品可以以小样的形式参赛,每个作者的参赛数量不限。获奖作品必须提供与参赛小样对应的原尺寸文件。

3.投稿作品须附有标题及200字以内的简短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内容等,以及作者的姓名、电话、通讯地址。

4.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仅限于2019年至今。

5.参赛作品须于202132817:00前将电子文档投稿到清溪场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邮箱:1148070931@qq.com;电话:15696929358

6.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

7.凡已在各类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参与评选。


资料图。

六、评比方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大赛将请县摄协专家配合主办方共同评选,赛事设一、二、三等奖,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评选结果将在县融媒体中心平台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励12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励800元。

 备注:图片来源为县文化旅游委。

清溪场镇人民政府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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