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电动轮椅一出现,迅速成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出行“利器”,然而当它们驶进机动车道后,驾驶员直呼“Hold不住”。
2月19日上午10时许,记者走到县城迎春路与朝阳路交叉口时,只见一辆电动轮椅慢慢地斜穿机动车道,“骑”到了中心实线上,要在路口左转。
一路上,这位机动车道上的“不速之客”引来了众多市民的围观。
一位市民说:“这个东西好,看起来操作简单,不需要驾驶证。个头小还灵活,腿脚不便的老人用来出行再好不过了。”
也有市民表示:“看着他在车流里穿来穿去,太危险了。”
据了解,电动轮椅属于医疗器械,时速一般只有6公里,充一次电可以跑20公里左右。它一般适用于室内、庭院、人行道等环境的短途代步。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为非机动车辆,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电动轮椅属于非机动车,不能上机动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要受相关处罚。而作为医疗器械,电动轮椅如果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势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