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日前,我县印发《秀山自治县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我县将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彻底清理铁路线路地界红线内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行为,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地界红线外、安全保护区内突出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有序推进运行时速120公里及以上列车线路全封闭和道口平改立,有效维护铁路沿线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齐全完好,认真开展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依法划定工作,建立完善路地协作“双段长工作责任制体系,实现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有效控制、路外伤亡事故不断减少、因外部环境隐患引起的列车运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因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引发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危险物体、树木及杆线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普速铁路沿线彩钢瓦房、铁皮房、广告牌等硬材料建(构)筑物,彩钢板、防尘网、防晒网、塑料垃圾、广告幕布等轻飘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或影响行车瞭望;整治铁路沿线杆塔、上跨线缆等设备设施倾倒侵限隐患以及影响铁路基础稳定非法管线、穿越等问题。
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整治普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采矿,采石,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上跨下穿管线,倾倒弃土弃渣、垃圾,施工作业和爆破等违法行为;整治电气化铁路沿线违法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隐患问题;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等安全问题。
维护铁路桥梁安全。整治普速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违法进行采砂淘金、疏浚作业、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设施的问题以及通航标志缺失问题。
路外伤害安全。全面排查铁路交通相撞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路段,加强事故多发区段的定点值守和机动巡防,做好违法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及擅自进入防护网、在防护网外放养牲畜等行为的清理、劝阻、宣传、处罚工作;开展铁路安全“七进”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爱路护路集中宣传月等重要时期,实施集中性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实施日常宣传。
进一步规范涉铁安全管理
铁路沿线危险货物生产运输存储安全。整治普速铁路沿线两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安全防护距离的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整治铁路运输托运人非法托运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企业违规承运危险货物、铁路货场违法储存危险货物等安全隐患;推动涉铁乡镇政府落实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属地监管责任。
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整治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路(城市道路)跨铁路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不满足安全防护要求和维护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治公路(城市道路)跨铁路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隐患和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或不规范隐患。整治与铁路并行交汇路(城市道路)地段机动车超速、超载行驶、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等行为。整治铁路、公路(城市道路)两用桥梁存在的技术状态安全隐患。整治跨越航道铁路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或铁路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隐患。
协同铁路部门开展道口平改立。按照先干线正线后支线站线、先国道省道后县道乡道的原则,路地协同制定道口平改立整治计划、落实资金保障,消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道口;依法整治非法人行过道,加大非封闭线路路肩清理,打击破坏铁路线路防护栅栏、私设通道的非法行为。
推动公路(城市道路)跨铁路桥梁产权移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公路(城市道路)跨铁路立交桥移交工作,明确公路(城市道路)跨铁路立交桥上的护栏、防抛网、声屏障等相关设施日常维护责任主体,切实做到产权明断、管理有序、维护到位。
加强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控
整治铁路沿线危岩落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重点整治全县铁路沿线两侧地界红线以外,不稳定斜坡和铁路隧道顶上山坡的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完善规划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与铁路部门的灾害日常信息沟通和预警机制。
(全媒体记者 张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