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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 体育场所的通告
编辑:付冲
来源:秀山网
发布时间:2020/3/19 12: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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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恢复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

体育场所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南》和《重庆市体育局关于体育场馆恢复开放的指导意见》(渝体〔202070号)文件要求,经请示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对我县符合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体育场所进行开放,开放时间从2020320日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体育场所

(一)室外体育场所在严格落实健康群众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和做好防护监管以及疫情宣传工作前提下,全部开放。

(二)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桌球、棋(牌)、健身房等室内场所在严格落实健康群众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和做好防护监管以及疫情宣传工作前提下,实行限制人流量的有限开放,避免人员聚集扎推,并保持良好的自然通风换气条件,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三)开放的风雨篮球场、5人制足球场、风雨门球场、风雨气排球场在严格落实健康群众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和做好防护监管以及疫情宣传工作前提下开放,不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

(四)开放的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在严格落实健康群众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和做好防护监管以及疫情宣传工作前提下进行。

(五)健身(有氧训练、力量器械区等)、台球等各项目经营场所在严格落实健康群众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和做好防护监管以及疫情宣传工作前提下,应告知和引导顾客运动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六)拳击、搏击、跆拳道、柔道、散打、综合格斗等在严格落实健康群众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和做好防护监管以及疫情宣传工作前提下进行,不开展对抗性训练比赛。

二、暂缓开放情形

(一)室内游泳馆。

(二)利用地下空间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如密闭的健身房、健身操房、瑜伽馆、武术馆、各类室内球场等)。

(三)各类体育比赛活动、线下培训活动、团体操课等。

三、体育场所复工防疫工作

复工的体育场所在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恢复开放的体育场馆,必须严格落实健身群众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防控监管和防疫宣传工作。

(二)县体育馆、健身房等室内场所实行预约服务,使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散式锻炼,合理控制人流量。

(三)体育经营场所保证员工安全复工。落实专人,组建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每日开展员工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一人一档做好登记;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时佩戴口罩、勤洗手,每日上岗前、下班后做好自身清洁消毒。

(四)落实专人,对每日进出场所的人员严格进行体温监测、人员登记,秀山籍以外人员原则上暂不接待。

(五)加强开放的体育场所巡查,发现有健身人群密集的情况,应及时劝导疏散;发现有不佩戴口罩的,应及时纠正,必要时劝离。

(六)体育场所每天需要对场所设施、健身器械等加强清洁、消毒。

特此通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319

 

(联系人:杨胜用联系电话:7666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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