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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以“养老服务”、“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等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编辑:青吧
来源:县金融办
发布时间:2018/11/12 1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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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一些机构打着“养老”“高收益”的旗号进行特殊设计,使得包装后的非法集资具有极大的诱惑性,很多中老年人因此上当受骗。为帮助老年人增强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意识,现就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提示如下:   

  1、以提供“养老服务”等名义吸收资金。这类非法集资行为不具有提供养老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提供养老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养老服务为名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以相关“销售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这类非法集资行为是指养老服务机构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3、以投资“养老公寓”、“养老院”等名义吸收资金。这类非法集资行为是指不具有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还有部分以投资养老基地、养老建设项目等名义,承诺给付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及亲属,不要被所谓“特效保健品”迷惑,选择养老机构时应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谨慎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属朋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若发现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民政、食药监、金融等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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