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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倡议书
编辑:严东波
来源:秀山网
发布时间:2018/1/9 16: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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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体现和标志之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切实维护我县良好的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推动者、践行者。为此,我们发出倡议:

 

一、做文明行人。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过街看交通信号、走斑马线,摒弃闯红灯、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二、做文明驾驶员。驾车出行做到自觉礼让斑马线、依次排队通行、文明使用灯光。告别随意变更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陋习。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三、做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以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耻。爱护交通安全设施,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影响带动更多的人遵章守纪、文明出行。

 

四、做规范停车带头人。自觉将机动车停放在道路上施划的停车泊位内并顺向停放,或停放在停车场内。自觉做到不在人行道、道路交叉口、消防通道等法律禁止停放的地方停放车辆。自觉将非机动车停放在指定区域或不妨碍通行的地点统一摆放整齐。  

   

广大市民朋友们,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愿望,良好的交通秩序要靠我们大家共同创造。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的市民,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为美丽秀山增光添彩!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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