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举办2019年秀山自治县青少年科技
模型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广大青少年朋友: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培养青少年动手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和探索创造能力,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第30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的通知》(渝科协发〔2019〕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秀山自治县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地点
2019年 12月7日,9:00—15:00;县体育场。
二、竞赛项目
(一)三轴无人机挑战赛;
(二)航空模型竞赛。
三、参赛对象
秀山籍10—18岁的青少年,自愿报名参赛。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每个竞赛项目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颁发获奖证书并对获一等奖的选手和辅导员分别奖500元、400元。
五、大赛竞赛规程(见附件一)
六、大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秀山县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
七、大赛有关事项
(一)大赛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11月15日
(二)报名地点:秀山县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秀山县中和街道东风路147号)
联 系 人:杨清,联系电话:18996909886
电子信箱:xsqqkfx@163.com
(三)培训地点:秀山县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
(四)竞赛器材:参赛者按大赛竞赛规程器材参数要求在市场上自行购买,也可请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代购(三轴无人机器材单价165元,航空模型器材单价98元)。
(五)大赛推选出的优秀选手,将参加第30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
附件:1. 三轴无人机挑战赛规则;航空模型竞赛规则。
2.报名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一:
三轴无人机挑战赛规则
一、竞赛项目
三轴无人机挑战赛
二、竞赛器材
不限定竞赛器材但必须符合以下竞赛技术参数相关要求
(一)模型外观(示意图见图一)
1、模型须为三轴设计,含有起落架。
2、机身材料:需抗撞、抗摔、不易变形折断。
3、整机尺寸:长235mm±10mm、宽225mm±10mm,机身形状不限。
4、模型重量:模型飞行重量75g±5g。
5、螺旋桨:须配备耐摔撞安全罩保证使用安全。
(二) 功能要求
1、动力部分:电池规格不限但电池必须有过充、过放、短路保护功能确保使用安全。
2、遥控设备:须采用2.4G比例遥控,不得含有GPS接收模块,有效遥控距离不大于100米。
三、竞赛场地
1.场地包含2个起降区和9个大小相同、高低不同的障碍框。
2.障碍物由标杆及其顶部正方形框组成,标杆顶部正方形框内空尺寸40×40cm,其中1、4号障碍物标杆高80cm、3号障碍物标杆高120cm,2、5号障碍物标杆高40cm。
3.起降区高40cm降落面为50×50cm。
4.场地布局尺寸及飞行示意图见图二。
四、竞赛方式
竞赛包含现场检录、现场制作和挑战赛三个阶段。
五、竞赛方法
(一)现场检录
1.参赛选手按器材要求自备竞赛器材(散件),在检录区接收裁判现场检录。
2. 裁判按照模型器材要求进行现场检录,符合要求器材将进行现场编号,不符合竞赛要求的模型不能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可自备多个模型,但均须裁判检录合格编号后方可参赛。
(二)现场制作
1.现场制作和调试时间为30分钟。
2.检录合格后的参赛选手按模型编号入座,等待裁判口令并统一现场制作,进入比赛区域后不得擅自离开座位。
3.参赛选手需自备组装工具,不得借用、共用。
(三)挑战赛
1.挑战赛共两轮,采用小组单循环方式,第一轮和第二轮交换起始区,每轮限时60秒。
2.挑战赛每轮由两名参赛选手同时进行。
3.挑战赛前所有遥控器交到指定位置,比赛时才能到指定位置领取,单轮比赛结束后立即关闭遥控器电源再交回指定位置。
4.每轮比赛开始前有1 分钟的准备时间,当裁判员发出“预备”口令,参赛选手应立即将模型放入起降区进行对频,对频成功后举手示意裁判员。
5.参赛选手按障碍物编号顺序整体穿越障碍物框,其中4号障碍物框必须从下往上穿越,发生障碍物框漏飞应立即补飞,未立即补飞该障碍物不得分。
6.模型起落架全部落在起降区内方可得降落分。
7.裁判“开始”口令发出开始计时,至模型按规定线路飞行并降落在起降区,飞行过程中准许复飞,模型任何部位触起降区停止计时;在飞行过程中参赛选手本人确认不能继续飞行,应立即向裁判示意,停止计时。每轮成绩以秒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只能在场地外移动。
9.每轮比赛结束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到记录裁判员处签字确认该轮成绩。
六、成绩评定
1.每轮成绩为穿越得分与降落得分之和。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全部任务,或未按规定线路飞行,按实际完成任务得分计算。
2.穿越分: 1、2、3、5号障碍物框分值为15分,4号障碍物框分值为20分,重复穿越只计1次有效得分。
3.降落分:20分。
4.以两轮挑战赛得分之和为最终成绩。得分高者成绩列前,如参赛选手最终成绩相同则以两轮总用时短者列前。
七、犯规及处罚
1.参赛器材不符合竞赛器材技术参数指标要求的,取消参赛资格。
2.比赛前点名,一分钟内三次不到者,视为弃权。
3.未编号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制作者,不得参加挑战赛。
4.制作及调试须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5.模型出发后,参赛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触及模型,部件发生散落、解体等情况,该轮成绩为“0”记100秒。
6.当裁判“开始”口令发出后,10秒内模型未起飞者,该轮成绩为“0”记100秒。
7.借用他人模型参加比赛或代替比赛,将取消双方参赛选手该轮成绩。
8.不交遥控设备或利用遥控设备干扰他人比赛者,一经发现将没收遥控设备并取消参赛资格。
9.故意损坏他人模型、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取消参赛资格。
10.不服从裁判指挥,不遵守赛场秩序,妨碍竞赛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者,以教育为主,视其情节轻重处以加秒,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八、申诉
1.参赛选手对裁判的裁决如有异议,允许提出口头申诉,在得到裁判员的明确答复后,应服从裁判员的裁决,不得多次抗争。
2.对裁判的裁决仍持有异议,应由领队向裁判长提出申诉,直至最终判定。所有申诉均应在本阶段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过时不予受理。
航空模型赛规则
一、竞赛项目
航空模型定点着陆赛
二、竞赛器材
不限定竞赛器材但必须符合以下竞赛技术参数相关要求
(一)模型外观(示意图见附件一)
1、模型必须为固定翼飞机模型。
2、机身材料:须采用柔性板材制作,机身须抗撞、抗摔、不易变形折断。
3、整机尺寸:机身长375mm±10mm、翼展325mm±10mm,机身形状不限。
4、模型重量:模型飞行重量45g±5g。
5、着陆设备:须采用轮式起落架。
(二)功能要求
1、动力部分:必须采用后置装置,电机不得超过两个,电池规格不限但电池必须有过充、过放、短路保护功能确保使用安全。
2、遥控设备:须采用2.4G比例遥控,有效遥控距离不大于100米。
三、竞赛场地
1.飞行场地在室外运动场进行。
2.飞行场地内设有长8m 宽4m不同规格及分值的着陆区示,意图见附件二。
四、竞赛方式
竞赛包含现场检录、现场调试和定点着陆赛三个阶段
五、竞赛方法
(一)现场检录
1.参赛选手按器材要求自备竞赛器材,在检录区接收裁判现场检录。
2.裁判按照模型器材要求进行现场检录,符合要求器材将进行现场编号,不符合竞赛要求的模型不能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可自备多个模型,但均须裁判检录合格编号后方可参赛。
(二)现场调试
现场调试时间为30分钟。
(三)定点着陆赛
1.定点着陆赛共两轮,采用循环方式,每轮限时60秒。
2.定点着陆赛前所有遥控器交到指定位置,比赛时才能到指定位置领取,单轮比赛结束后立即关闭遥控器电源再交回指定位置。
3.模型在着陆区外任意地点手执或滑跑起飞。
4.模型离手或离地起飞时开始进行计时,模型任何部位触地停止运动时终止计时,计时单位为秒,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参赛选手在模型飞行过程中不能进入着陆区,飞行20秒后才能着陆(含20秒)。
6.飞行过程中
1)模型解体或零件脱落,碰到障碍物后下坠,其中任一零件先触地即终止该轮竞赛。
2)如遇障碍物后,在10秒钟内能继续飞行且计时裁判能重新看见,应连续计时,中间时间应包含在比赛时间内。
3)模型飞出裁判视线无法判断飞行时,应以模型飞出裁判视线时终止该轮竞赛。
7.模型着陆前,参赛选手身体任意部分接触模型终止该轮竞赛。
8.模型着陆后,参赛选手应立即将双手脱离遥控器操作杆,同时单手将遥控器举过头顶示意,在无操控情况下模型因惯性跳跃运动时,以停止运动为准。
9.每轮比赛结束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到记录裁判处签字确认该轮成绩。
六、成绩评定
1.着陆分:模型着陆在着陆区内停止运动时,以机头最前端垂直投影对应分值确定。介于两分值交接线上,按高分值区计算。
2.模型着陆在着陆区域外,着陆分值按30分计算。
3.以两轮定点着陆赛得分之和为最终成绩。得分高者成绩列前,如参赛选手最终成绩相同则以两轮总用时短者列前。
七、犯规及处罚
1.参赛器材不符合竞赛器材技术参数指标要求的,取消参赛资格。
2.比赛前均须点名,一分钟内三次点名不到者,视为弃权。3.放飞口令发出10秒后,仍未放飞者,该轮成绩为“0”分。
4.飞行过程中,模型解体或零件脱落,该轮成绩为“0”分。
5.模型出手后飞行不到20秒提前着陆,该轮成绩为“0”分。
6.飞行时间超过60秒,仍未完成着陆,该轮成绩为“0”分。
7.模型着陆后复飞,在地面带动力行驶或转向,该轮成绩为“0”分。
8.借用他人的模型参加比赛或代替比赛,将取消双方该轮比赛资格。
9.不交遥控设备或利用遥控设备干扰他人比赛者,一经发现将没收遥控设备并取消参赛资格。
10.故意损坏他人模型、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取消参赛资格。
11.不服从裁判指挥、不遵守赛场秩序、妨碍竞赛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者,以教育为主,视其情节轻重处以加秒、取消该轮成绩,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八、申诉
1.参赛选手对裁判的裁决如有异议,允许提出口头申诉,在得到裁判员的明确答复后,应服从裁判员的裁决,不得多次抗争。
2.对裁判的裁决仍持有异议的,可由领队向裁判长提出申诉,所有申诉均应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