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4月22日下午17时16分,洪安镇社戒办接群众举报,溜沙村半坡组一村民家的花坛中发现疑似罂粟植物。接群众举报反映后,该镇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比对,确认为罂粟,执法人员对该种植罂粟行为进行了查处。
经调查,村民张某某出于无知,听说此花好看,利用院坝花坛共种植罂粟11株用于观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种植罂粟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危害,并配合执法人员当场铲除了罂粟,并表示今后不再种植,愿意义务发放、张贴100份禁毒宣传单。同时公安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了训诫和罚款处理。
自洪安镇启动禁种铲毒工作以来,通过召开镇村两级干部禁毒会议、群众会议,宣传海报、墙体标语、宣传横幅、张贴通告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地禁毒宣传,全面营造禁种铲毒的高压宣传氛围。
这是该镇近五年排查出的第一起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案例。
(通讯员 文贤周 杨正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