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17日,妙泉镇河长办、畜牧站再次对小浩村临龙潭河养牛场养殖污染整治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要求业主于本月30日前按既定污染整治方案,完成雨污分离,污水池、干粪堆积池等治污环保设施修建及投运。
据悉,小浩村临龙潭河养牛场业主蒋某,在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手续情况下,擅自在“畜禽养殖限养区”修建110㎡养殖圈舍喂养肉牛(现仍存栏牛16头)。目前,该场所既未实行雨污分流,也未修建和配备相关污染防治环保设施,粪水直排现象明显,对农村环境和龙潭河生态影响较大。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河长治”,妙泉镇环保办、畜牧站、河长办在多次劝阻建议无效情况下,于5月中旬主动争取县农委、县环保局的执法支持,现场制定了污染处理方案,并下达了5月30日为最后整改完成期限,否则强行拆除的行政命令。
(通讯员 陈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