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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秀山一集体、一人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称号
编辑:姚庭
来源:秀山网
发布时间:2024/4/1 16: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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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网讯 近日,司法部公布了《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秀山县司法局乌杨司法所所长田维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事迹:

近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牢固树立“法援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社会各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被誉为“土家人的法律驿站”。

提升工作格局

优化服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众

一是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健全。机构办公全面入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设置办公服务区、接待引导区、柜台服务区、自助服务区、等候休息区等5个功能区和法律援助、法律咨询2个窗口服务岗,落实专人负责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受理登记。持续抓好县级部门工作站、各(乡镇)街道工作站、各村(居)工作室建设,建成覆盖多条线、广点位的服务网络,形成了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覆盖全县的工作格局。二是便民服务不断深入。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将农村失独、空巢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作为重点对象,积极推行优先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法律服务对象推行代理申请、电话申请、邮寄申请等服务方式,使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申请及时得到受理,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如大溪乡土地流转案、平凯街道许某请求工伤赔偿案、梅江镇龙某其他权益案。2019年以来,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973件,挽回经济损失6248.208万元。三是刑事法律援助不断强化。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选取政治可靠、执业三年以上的优秀律师,参与工作站值班,确保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2019年以来,指派律师参与值班1040余人次,办理刑事案件660件,提供法律帮助1512件次。

凝聚资源优势

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

一是依托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上咨询平台、重庆村居法务小程序平台等载体,多渠道全面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不断增强法律援助队伍力量,整合辖区资源打造专业化法律援助队伍,每年召开业务培训会,对案件承办人进行援助业务指导,在充分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的同时,致力于为受援人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三是积极主动维权,组织各工作站点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工地、企业,及时排查了解法律需求。主动与法院、人力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调解农民工劳资纠纷,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19年以来,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273件,为农民工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690.5989万元。四是抓好重点针对性开展宣传,在“3.8妇女节”“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法律八进”为抓手,通过村居法治讲堂、法治进校园、田间普法等方式,开展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与各工作站联系对接,开展“法援进万家”系列活动,让法律援助宣传深入村(社)。通过秀山普法手机报、“秀山法治”微信公众号、楼宇电梯广告、“法治同行”普法时段等多平台定期推送法律援助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

强化质量管控

推进工作质效提升

一是围绕服务脉络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告知承诺制等服务制度,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开展援助工作。紧紧围绕“办案”这一核心工作,全面落实案件跟踪评查、事后回访等措施,2019年以来,采取案件评查、电话回访相结合方式对2973件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重点了解是否存在有偿援助、承办案件满意度及意见建议。二是做好重大疑难案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组织资深律师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确定承办方案;定期召开中心工作例会,听取重点关注案件承办进度,确保案件办理效果。三是积极向县政府争取法律援助经费,县司法局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实行单列科目,定期开展经费支出专项检查和法律援助经费自查,确保足额、准确、及时发放案件补贴,无任何截留、挪用、侵占法律援助经费和克扣办案补贴等情况。2019年至今,共发放办案补贴339.886万元、值班补贴41.78万元。

展现职责担当

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大局

一是“调援”结合促稳定。建立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接待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遇到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时,由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和工作人员直接参与调解,调解不成的,引导进入诉讼程序。二是服务大局效果好。积极参与全县矛盾纠纷的化解,引导群众走诉讼程序,既为县委、县政府排忧,也帮助群众维权。围绕涉及全县性稳定的安全事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服务中心工作,对信访疑难案件和上级交办、领导包案的信访积案,提供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先后受理了十余起区域影响力大的案件,都妥善予以解决,促进了社会稳定。

田维事迹:

田维,女,土家族,1990年6月生,无党派人士,大学学历,现任秀山自治县司法局乌杨司法所所长。自2015年进入司法局以来,扎根基层8年,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基层社会和谐作为自己的工作使命,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法治需要,为基层群众提供既有速度又有温度的公共法律服务,时刻战斗在维护社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

政治坚定,满腔热忱服务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热爱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热爱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始终坚守抗疫一线,积极参加社区核酸采集工作,为封控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积极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在扶贫工作中,作为驻村工作队员,与贫困户进行面对面交流提供“法律体检”,精准发力,积极推进法治扶贫工作。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最后一公里”延伸。根据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整合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村干部、小组长、离退休干部等资源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当中,实现“最后一公里”链条式法律服务。前端发挥村居干部、“法律明白人”、小组长、离退休干部作用,深入矛盾纠纷排查,打造“话有地方说”区域,倾听群众诉求,舒缓群众情绪;中端发挥调解员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打造“理有地方评”区域,实现矛盾纠纷家门口解决,为乡村振兴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末端发挥村法律顾问专业和权威,打造“法”有地方讲区域,线上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小程序及时咨询,线下村居法律顾问及时回访,确保相关事务在法治轨道化解。

争取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法律服务。一是利用每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大走访之际,联合各村居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居干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有效运用现有微信群、LED显示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在乌杨街道各社区工作群、各村(社区)LED发送《秀山自治县律师说法》电视普法栏目、“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及法律知识,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三是联合县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科、街道纪工委、法律顾问开展“以法护航、服务企业”活动,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引导企业不踩红线、不越底线,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完善调解机制,维护和谐稳定。一是践行“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以街道调委会为中心,以12个村居调委会为支撑,以行业协会、社会力量为补充的“1+12+X”的调解工作机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建立重大矛盾纠纷街道纪工委旁听监督机制,确保化解流程公平公正合法合理,避免矛盾“二次激化”。同时向调解员家属发放《廉政家书》,拉紧预防“警示牌”、廉洁“安全带”。三是主动面向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热线,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监督,专人专岗及时处理线上举报投诉电话。加强已办结案件审核力度,逐一回访当事人,询问案件是否真实、调解是否有偏袒情形,进一步巩固人民调解协议的社会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通讯员 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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