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近日,龙凤坝镇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环保局、清溪场街道派出所等单位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栋。
据了解,该建筑物位于龙凤坝镇、隘口镇、清溪场街道上屯村交界处,建筑面积180余平米,主要用于畜禽养殖,涉及违法占用林地,且在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内。
现场,执法人员首先亮证宣传政策,对业主进行林业资源、饮用水保护区管理等普法宣传,随后开展违法建筑拆除。
(通讯员 龙吉 邹潇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