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翠翠秀山APP
秀山公众号
秀山:开门立法,护好一条河
编辑:付冲
来源:公民导刊融媒体
发布时间:2021/1/7 12:40:42
字号:

锰矿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城镇生活废水污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复杂的污染源使梅江河水质逐渐变差。近年来,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议案,希望立法保护这条秀山人的母亲河。如今,在县人大常委会的不懈努力下,一部具有针对性和系统性的梅江河保护条例呼之欲出。

河流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梅江河是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境内最大河流,被誉为秀山人民的母亲河。

为保护好母亲河,近年来,秀山自治县不断加大对梅江河的治理和保护力度,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仍面临突出问题。秀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希望通过立法,进一步改善和巩固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水是生命

记忆中的母亲河

梅江河发源于秀山自治县钟灵镇云隘山,由西南向东北流经钟灵镇、梅江镇、官庄街道等11个乡镇、街道,最后注入酉水河,总流域面积2890平方公里,其中秀山自治县内流域面积1879平方公里,占全县幅员面积的76.3%。梅江河在流经秀山县城时拐了几道弯,形成了一个大大的字。这条河千百年来,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秀山人。

今年33岁的熊颖亮和梅江河有着不解之缘。他小时候住在河边,那时捡螺蛳、搬螃蟹、钓鱼……一年四季,总能在河里找到乐趣。一到退水时段,我们几个小伙伴就拿着撮箕到河边的水田挖一道口子,一天下来能捡好几斤小鱼,晚上就拿回家打牙祭熊颖亮回忆起童年的欢乐时光总是满怀感慨。

那时,水干净,鱼儿多。这是河两岸老居民对梅江河最深的记忆。

在河边居住了50多年的中和街道七星社区居民赵忠择对记者说,距离梅江河平凯大桥不远处有一个天然凹池,河水退却后,会留下大量鱼儿。这几十平方米的凹池,清澈见底,一年四季总有钓不完的鱼,有时还能钓到三四斤的鲤鱼。

梅江河边的居民还告诉记者,原来平凯大桥下面还有一个取水点,秀山师范学校和附近的居民都是直接抽取河水当生活饮用水。一到夏天,秀山人还最爱在梅江河里游泳。

锰患之猛

本世纪初,梅江河开始受到电解锰行业的严重污染。

锰业一度是秀山发展的支柱,但污染也如影随形。秀山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介绍,秀山地处渝湘黔交界处,锰矿资源丰富,与湖南省花垣县、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并称中国锰矿金三角。前些年,随着国内外市场对锰需求量增加,秀山锰矿相关行业发展迅速,但由于技术水平落后、企业环保意识薄弱等原因,造成电解锰产业污染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梅江河贯穿秀山全境,是秀山工农业生产的主动脉,也是受锰矿污染的重灾区。虽然自2005年开始,秀山就已着手治理锰产业带来的环境污染,经过多年治理及产业结构调整,当地生态环境也有明显改善,但锰患并未消除,锰渣渗漏污染等遗留问题依然突出。

2019716日至24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前往秀山,开展了为期9天的下沉督察,指出秀山锰行业存在的环境问题。

目前,秀山整治锰行业污染问题主要存在三大难点。秀山自治县委负责人表示:一是部分遗留电解锰渣场整治难度大,部分电解锰渣场存在地下水污染等问题,整治难度较大。二是锰行业环境整治资金缺口大,停产锰矿山、电解锰企业、锰渣场较多,需要投入巨额资金。三是电解锰渣综合利用缺乏实用技术,综合利用率低,导致大量存量锰渣无法解决,又不断产生新的废渣,环境风险不断加大。

此外,沿河的畜禽养殖和居民环保意识不强也是造成梅江河污染的重要原因。

过去,我们在开发利用资源、推进城镇化建设等工作中,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造成了梅江河污染。现在,我们要通过立法,促进弥补环境欠账。秀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副主任杨洪权说。


开门立法

梅江河的污染问题也牵动着秀山自治县各级人大代表的心。近年来,该县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相关立法议案,要求以法制保护梅江河。

20198月,秀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启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为做好立法调研,法规起草组自20199月至20203月,深入村社调研,并赴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等多地考察学习。而此次调研后形成的立法调研报告也在专家论证会上得到充分肯定,并被收入中国地方立法蓝皮书。

为坚持民主立法,扩大立法协商范围,拓展立法协商渠道,在去年7月立法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之后,法规起草组立即启动了两轮征求意见程序。第一轮邀请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12次,同时在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第二轮向县政协,全县党代表、党外人士、退休老干部等征求意见。

经认真梳理,共收到60余条立法意见,我们已将这些意见融入到条例草案中。秀山自治县人大监察法制委办公室副主任陶继伟介绍,如吸纳县文旅委保护河流的同时,加强对岸线利用的建议,草案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根据河流岸线功能区划,可以依法对岸线开发利用区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再如:针对群众反映的发现污染行为,无处举报的问题,草案规定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公开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单位和个人举报。

值得关注的是,20207月,秀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还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条例草案的可操作性进行了论证。专家们在肯定条例草案文本的同时认为部分内容存在大而全的问题,并提出了80余条论证意见。

起草组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8月初,秀山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决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设专章规范开发

828日,秀山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条例草案很多条款都涉及锰产业的规范发展,如:梅江河流域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和市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印染、染料、炼焦、炼汞、炼油、电镀、农药、水泥以及炼锰、炼钒、炼硅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梅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废弃物。条例草案还用专门条款对锰污染整治作出规定:从事锰矿开采、加工和锰冶炼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并按照规定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妥善处置尾矿及废渣、废水,防止污染梅江河流域水环境。对不符合国家和市有关规定的尾矿、废渣存储场所,应当限期整改。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争取上级国家机关支持,加大锰行业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力度,改善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

记者还注意到,此前争议较大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仍然作为专章被单列出来。

此前,有部分专家认为制定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梅江河流域,单独罗列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专章与主旨相违背。陶继伟解释,立法初始,领导小组就明确了一个原则,即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绿色发展,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因此,我们仍然坚持允许在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这也是这部法规最大特点之一。陶继伟说。

记者看到,条例草案在明确资源开发利用权限及约束事项的同时,还规定河道和岸线资源利用应当与观光旅游相结合。例如,在城市规划区等有条件区域的河段,可以在保障河道和水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河滨公园或者与周围山水环境相协调的人文景观、休闲娱乐等旅游设施,促进河流生态保护与观光旅游协调发展。

秀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设专章规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是有实践支撑的。目前,在秀山县城内已建起不少沿河步道、河滨公园。其中,梅江河绿道长廊便是一个典型。这条绿道长廊南起凤凰山,北至两园大桥沿梅江河两岸,全长约10公里,绕城而过,形成了一条服务老百姓生活的滨河休闲健身步道。河道两旁的工业企业、养殖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美丽的滨河公园,而这些美景也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

据了解,《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望明年3月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这也将成为一部服务少数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且极具地方特色的法规。

记者 曾珠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共有 访客发表了评论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