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日前,我县召开会议启动2021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11月2日,县政府办下发通知,就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
根据通知,2021年,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一、户籍在本县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二、具有本县户籍的新生儿(独立参保)。三、长期居住在本县辖区内,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参保的县外户籍居民。
2021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每人每年,二档655元每人每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0年9月至2021年8 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50元每人每年,二档625元每人每年。符合条件资助的,按市、县政府资助补贴标准执行。集中参保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超过以上缴费时间且参保人员自愿缴费的,最迟不晚于2021年9月30日。
参保方式:城乡居民参保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长期居住在本县辖区内,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参保的县外户籍居民,可以在居住地乡镇(街道)办理参保缴费。
(全媒体记者 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