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是诚信道德问题,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重庆市秀山县公安局办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群众追回拖欠工资30余万元。
2019年9月,包工头张某、王某承包了秀山县某KTV装修工程,并雇佣农民工陈某某、余某某等40余人近三个月完成了工程,施工结束前KTV已将90万元工程款全部支付给包工头张某、王某,但老板张某、王某收取工程款后,未付清装修工人工资30余万元。几经讨要未果,工人们只好向相关部门投诉,2020年1月9日,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后,老板张某、王某藏匿在重庆九龙坡区和梁平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多次劝说置若罔闻,仍然拒不支付。
4月26日,秀山公安局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二人上网追逃。4月28日,办案民警在九龙坡、梁平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抓获归案,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将拖欠农民工的30余万元工资转交到秀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近日,陈某、邓某等18名农民工向秀山县公安局赠送一面“追讨民工欠薪、伸张社会正义”的锦旗,感谢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保障百姓合法权益。
公安提醒: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用人单位和雇主应当尊重他人劳动、诚信经营,知法守法。广大劳动者在遇到欠薪时也要理性对待,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金刚 贾秀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