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为降低金融扶贫小额贷款的逾期率,实现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稳脱贫”目标。4月8日,县扶贫办、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联合县法院、钟灵镇政府、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等多部门,对钟灵镇郭某某依法开展小额扶贫贷款逾期催收工作。
上门催收。 实习生 卢蕾 摄
据悉,郭某某于2017年12月在重庆农商行秀山支行贷了5万元小额扶贫贷款,2019年11月底到期。贷款逾期后,工作人员曾多次电话及上门劝说其尽快归还,均被郭某某以多种理由拒绝。在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银行依法启动司法催收程序,争取依法收回贷款。4月8日下午,县法院法官在工作组的陪同下,依法将应诉通知书送达到郭某某手中,并向其告知了不归还扶贫贷款可能会面对的各种不利后果。
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帮助群众增收致富。近年来,我县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小额扶贫贷款,由政府补贴利息、无抵押、无担保,解决贫困群众在发展产业上遇到的资金难问题。但有极少数贫困户在扶贫小额贷款到期后,出现了逾期未还款和有意拖欠等现象,影响到了正常的扶贫小额信贷金融秩序,为此,我县多部门联合行动,通过上门清收、依法起诉、公开曝光等方式催收扶贫小额信贷款,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扶贫信贷户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好我县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确保小额扶贫贷款借、用、还的良性循环。
“如果说确实困难的,我们可以和承贷银行协商,办理延期、办理续贷,但是在使用过程当中,如果有偿还能力,故意不偿还,我们将会进行依法催收、严厉打击。”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彭晓蓉说。
(全媒体记者 田坤 实习生 卢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