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县文化馆作为秀山花灯、秀山民歌2个项目的保护单位入选。
据了解,文化和旅游部今年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检查和调整工作,对793个涉及更名、撤销、职能调整的保护单位进行调整和重新认定,对14个检查不合格的保护单位给予限期整改,对38个检查不合格的保护单位取消了资格,调整后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共3154个。
(全媒体记者 张韦 田茜)